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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版王国末路行 ) n! }, l9 a4 f& d. j
尽管 Super A’can 的结局极为惨淡,但亦有不少人认为,它是盗版王国撇开山寨污名的重要步骤。早在 1987 年,由于受到盗版和侵权的损害,台美就针对著作权的保护问题展开了会谈。到了 1989 年,美国又把台湾列入了「301 条款」的特别观察名单。简单来说,这项条款是美国政府为了平衡进出口贸易顺逆差而设立的保护措施,被列入观察名单的国家和地区,可以就出口量和价格与他们进行对谈,但若是未能达成共识,美国便会推行高关税、限定或减少进口配额等经济政策来进行报复。台湾经济在 80~90 年代极度依赖进出口贸易,最后只能痛下狠手,对盗版市场进行整顿。当时任职台湾内政部长的吴伯雄,自 1991 年起潜心钻研国内外的著作权法,随后又向立法院提出了修法报告。这些建议终于在 1992 年得到了落实,政府当时出台了所谓的“六一二大限”,规定即使是那些已经出厂、印制完成的出版品,在 6 月 12 日之后同样不得上市销售。从终端店面的民事诉讼来看,违者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最高罚金达到 25 万新台币。
4 G9 h/ X) L# p! ?' ~: w! I) G3 Y直到 2009 年,台湾才从 301 条款的观察名单中被移除。曾经的山寨厂商,有的在历史中销声匿迹,有的则“绝口不提当年勇”,成为了享誉全球的正经企业。但过往那些不当的行为,却永久伤害了当地、甚至是周边主机游戏产业的精力和信誉。唯独重要的,或许恰恰是勿忘来时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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